为了使同学们更好的增长法律知识,增强法律意识。11月28日,学院于主楼505开展基本法律常识普及活动。2016级辅导员阳山磊老师主持,各班学生积极参加。
活动伊始,阳山磊老师从中国法律发展历史入手,讲述了从建国至今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。随后,阳山磊老师通过宪法、刑法等律法文件,向同学们普及了法律的基本常识,并告诫同学们要遵纪守法、努力学习。会场气氛安静,同学们认真聆听。活动尾声,阳山磊老师为同学们送上了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的人生箴言。
本次活动的举办,不仅使同学们关注了基本法律常识,关注了自己作为公民的权利,还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,推动“和谐校园”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。(付振鑫)